最近,有街坊说在网上看到
一些“社保挂靠”的广告
这些中介
号称提供所谓的“挂靠”参保服务
以虚构劳动关系为市民参保!
街坊们请擦亮双眼
“挂靠”社保不仅是违法的!!!
中介一旦卷款跑路
还可能造成你财产上的损失
用人单位注意啦!
用人单位应依法依规为与其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弄虚作假,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为不符合条件的人员办理参保手续的行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体违反哪些法律规定呢?
一起来看看
《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人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五条
用人单位、社会保险服务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参保及待遇领取人员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其列入社会保险严重失信人名单:
(二)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违规参加社会保险,违规办理社会保险业务超过20人次或从中牟利超过2万元的;
(三)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数额超过1万元,或虽未达到1万元但经责令退回仍拒不退回的;
《广东省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条例》
第二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如实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按时全员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通过虚构劳动关系、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获取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资格;
第六十一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冒用他人证件、虚构劳动关系等手段办理社会保险业务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予办理,将有关情况记入其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处涉案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虚构劳动关系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已骗取的社会保险待遇,并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八十八条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九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2014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社保挂靠不靠谱!
请用人单位和广大参保人
以合法途径参保!
那么问题来了
没有就业单位,不想断保,怎么破?
Q
小李最近离职了,还没找到新的工作,不想断保,她的社保该怎么办?可以个人身份参加社保吗?
社保君:在佛山,未达到退休年龄且未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从事有一定合法经济收入且符合参保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可以个人身份向税务机关申请参加企业职工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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