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介绍
2 业务流程
3 办理所需资料
① 被审验单位的设立申请报告及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② 被审验单位出资者签署的与出资有关的协议、合同和企业章程;
③ 出资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④ 被审验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⑤ 全体出资者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和委托文件、代表或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⑥ 经企业登记机关核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⑦ 被审验单位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⑧ 银行出具的收款凭证、对账单(或具有同等证明效力的文件)及银行询证函回函;
⑨ 拟设立企业关于依法建立会计账簿等事项的书面声明;
⑩ 被审验单位确认的货币出资清单、实物出资清单、无形资产出资清单、与净资产出资相关的资产和负债清单、注册资本实收情况明细表。
4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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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 公司成立后,在工商年检时发现股东抽出注册资本,要求重新验资; 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金时,增加的部分重新验资; ③ 企业新设合并、分立,或企业改制时以部分资产进行重组,通过吸收其他股东的投资或转让部分股权设立新的企业; ④ 被审验单位出资者(包括原出资者和新出资者)新股入资本,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⑤ 被审验单位将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等转为实收资本(股本); ⑥ 出资者将其对被审验单位的债权转为股权; ⑦ 被审验单位因合并增加实收资本(股本); ⑧ 被审验单位因吸收合并、派生分立、注销股份等减少实收资本(股本); ⑨ 被审验单位整体改制,包括由非公司制改为公司制企业、内外资企业互转。 |
5 办理成功可获得
验资报告书。
[ 验资报告书样板 ]